第三,人工智能造成了人類意識的新的存在形態(tài)和進化方式,人工智能使意識脫離了狹隘的生理基礎和“自然的”語言文字,“人工語言”和符號系統(tǒng)成了人類意識新的存在形式上。從而一方面創(chuàng)造了一個既不同于單純的客觀世界,也不同于單純的主觀世界的“第三世界”,或稱做虛擬世界,另一方面極大地發(fā)展了人類的特有遺傳方式-文化的遺傳,并使用文化傳遞和傳播的載體由實物進一步發(fā)展為“人工語言”——“符號的符號”。
人工智能對于進一步揭示人類思維的本質(zhì)具有重要意義。人工智能不僅證明了信息是物質(zhì)的普遍屬性,而且具體揭示出信息過程是自動機、生物和人所共有的機制,把技術系統(tǒng)、社會系統(tǒng)、思維系統(tǒng)這些截然不同的領域聯(lián)系起來,從而進一步證明了人的意識是根源于物質(zhì)大廈本身的基礎中。人工智能是有意識的人類把意識作為自己的認識對象加以認識取得的輝煌成就,它進一步提高了人類的智力,擴大了人類的意識能動性。
但不能由此認為電腦可以完全代替甚至超過人腦,或認為將來的世界會是機器人統(tǒng)治的世界。從辯證唯物主義觀點看來,機器能替代人,但不能超過人。人類從產(chǎn)生那天起,就會制造比人的自然器官強得多的工具,人造工具就是為了加強人的自然器官。因此,在機器所能代替的領域里;機器比人強;車輪比腿強,挖土機比手強,擴音器比嘴巴聲有大;同樣的,在某些方面(如運算的速度和精確度)電腦比人腦強。但是,人工智能只是對人的思維過程中那些可以形式化部分的模擬,歸根結底只是人的思維活動的手段和工具,它可以代替人的大量的腦力勞動,但不能完全代替人腦的功能。因此,從整體上看,電腦永遠不如人腦。因為“機器思維”與人腦思維、人工智能與人類意識存在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
第一,人工智能不具有人類思維的心理素質(zhì)。人類意識是物質(zhì)世界長期發(fā)展的產(chǎn)物,是人類在生理基礎上的心理過程,是由人類的情感、直覺、想象、猜測等心理活動所構成的精神世界。機器思維是人們利用電子管、晶體管、集成電路等電氣元件和線路所組成的機械的、物理的裝置,并用軟件方法等模擬人的思維活動,機器思維不是人類的精神活動,而是純屬無意識的機械的物理的過程。
第二,人工智能不具有社會性。人類意識是社會的產(chǎn)物,具有社會性。人在行動時要考慮到由此引起的這樣或那樣的效果,人工智能只執(zhí)行特定的指令,并不探求任務本身的社會意義,不會考慮到社會后果。
第三,人工智能不具人類意識的所特有的創(chuàng)造性。電腦可以儲存巨大的“記憶”容量,但是它不會自動地的提出問題。而且它對問題的解決是機械的,只是在逐一查對了一切可能途徑之后,最后才找到正確的答案。人類思維在于能夠主動提出問題,進行發(fā)明創(chuàng)造。人類記憶也有一個不同于機械裝置的按意義去進行記憶的系統(tǒng),無需回憶全部信息就可以找出所需要的答案。
第四,人工智能不具有主體性。電腦以它驚人的“記憶力”,敏捷的運算速度,精確的邏輯判斷能力,可以代替甚至超過人類的部分思維能力。但是,電腦只能接受人腦的“指令”,必須由人預先把思維過程加以形象化和符號化,以一定的信息輸入電腦,它才能工作。二者的程序總是人腦的思維在前,電腦的功能在后。人類意識隨社會實踐的發(fā)展而日新月異,每當人類把新知識輸入電腦時,更新的思想又會在人腦中萌發(fā)??梢?,思維模擬并非思維本身,人工智能決不是本來意義上的人的智能。
總之,電腦思維是對人腦思維功能的模擬,它不可能具備由人類感情、想象、猜測等心理活動所構成的精神世界,也不具有社會性和人的意識所特有的能動的創(chuàng)造性。思維模擬并非思維本身,二者有本質(zhì)的區(qū)別,不能把二者等同起來,甚至認為機器思維可以超過人腦思維。人了解他正在做的事情的意義,而電腦只能遵循某種規(guī)則而已??梢?,電腦思維不是本來意義上的人的思維,思維、意識只是人腦的特有機能。 登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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