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宣布決定批準谷歌公司收購摩托羅拉移動公司。此項批準對谷歌附加了限制性條件,包括Andriod系統(tǒng)至少五年內免費以及不能以歧視方式對待安卓平臺方面的任何原始設備制造商等。
很多朋友不免奇怪,谷歌和摩托羅拉都是美國公司,兩者之間的收購案為何還要經過中國商務部的批準?下面我們就來簡單解釋一下。
根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開展業(yè)務,同時全球市場年營收超過100億元人民幣(約合15.5億美元),以及中國市場年營收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企業(yè)在進行收購時,必須得到政府部門的批準。
谷歌和摩托羅拉這兩家科技巨頭,很明顯營收都是遠遠超過這個標準的。盡管谷歌2010年將搜索業(yè)務遷移至香港,但該公司仍在中國大陸開展其他業(yè)務,雖說是美國公司,但因為在中國大陸有龐大的業(yè)務開展,必須要遵守中國的相關法律,所以此項收購案要經過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局的審查評估。
其實不止中國,美國和歐盟都有類似的審查制度。在中國商務部批準之前,谷歌收購摩托羅拉案已先后通過了美國和歐盟相關監(jiān)管部門的審查。
此類的審查評估,主要是為了保證公平的市場競爭環(huán)境,防止收購造成市場壟斷,損害市場上其他公司,尤其是國內企業(y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