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一份近日公布的法庭文檔顯示,在2008年,美國政府曾威脅雅虎:如果雅虎不按照美國國安局(NSA)的棱鏡計劃向其提交用戶數(shù)據(jù),那么它就會向雅虎處以每日25萬美元的罰金。
這份文檔長達1500頁,概述了雅虎在法庭上控訴美國政府監(jiān)控行為的努力。美國國安局的棱鏡計劃要求科技巨頭,包括蘋果、微軟、Facebook和雅虎,向其提交用戶數(shù)據(jù)。雅虎聲稱,這種行為是違憲的。
最終,雅虎敗訴,不得不提交了美國政府要求的電子郵件元數(shù)據(jù)。(不是實際的電子郵件內容,而是有關誰發(fā)送電子郵件給誰,以及何時發(fā)送等信息。)
雅虎總顧問羅恩-貝爾(Ron Bell)稱,這份文檔的鏈接將會很快公布在雅虎的博客上,它證明了雅虎“反抗美國政府監(jiān)控行為的不懈努力”.
《華盛頓郵報》的記者克萊格-蒂姆伯格(Craig Timberg)指出,聯(lián)邦法官、負責“外國情報監(jiān)控法院審理”的首席法官威廉姆-克萊森(William Cryson)要求公布相關的法庭文檔。棱鏡計劃已在2011年壽終正寢,并被告密者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公之于眾。